2月18日,桂林南药申报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”资格已获得南宁海关批准,成为桂林第一家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的企业,同时也是广西第一家获得该资质的医药企业。
2022年1月1日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正式实施。此后桂林南药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》,自行开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和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等优惠贸易协定中要求的原产地资格声明,可极大提高出口业务的运营效率,对提升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2月21日,桂林海关综合科领导一行莅临桂林南药加强关企交流与服务,对企业表示祝贺的同时,进一步开展了进出口业务的相关政策解读,对企业外贸业务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。
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”资格是桂林南药继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后,再次获得的外贸领域资质,意味着公司国际化业务正不断朝着战略目标向阳发展。桂林南药将不断创新,持续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,努力打造好中国医药的“国际名片”。